近日,在2名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合作,顺利帮助律师完成了异地阅卷,这也是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首例律师异地阅卷。
3月25日,吉林某律师事务所马律师通过电话沟通申请异地阅卷,马律师称其代理辩护的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需要阅卷,由于路途遥远,想就近选择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完成异地阅卷。
经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并确认马律师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齐备后,由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业务系统2.0”打包上传案卷材料,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在该系统“案管业务”中下载卷宗材料,并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交给马律师,马律师签收阅卷回执后,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扫描上传至检察业务系统完成签收,至此成功办理了此次异地阅卷。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为我提供异地阅卷服务,免去了我长途奔波,也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你们高效便捷的服务点赞!”拿到电子卷宗光盘的马律师连声称赞。
由于此案是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异地阅卷,因此邀请了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此案的阅卷监督活动,并向其介绍了异地阅卷的具体措施。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异地阅卷工作表示称赞,认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在确保办案安全的同时,实现线下异地阅卷,最大限度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利和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深化检律关系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