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的帮助,让我重拾生活的希望。”近日,家住二道江区铁厂镇的李某某提起对她的司法救助,不禁感谢到。
原来,李某某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其因这起事故多处受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而案件被告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故无法进行赔偿,而李某某也因伤从事不了体力劳动,无稳定收入,生活陷入困境。我院经审查发现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最终申请到救助金1万元。
同时,办案检察官还意识到仅仅靠司法救助并不能解决李某某的困境,如何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实现多元化社会综合帮扶,才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于是,我院积极联系当地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
一是妇联将李某某纳入慰问走访重点关注名单,针对李某某的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心理辅导及节假日走访慰问工作;二是残联同志积极协助李某某办理残疾证,符合申报条件后,李某某可领取每月80元的残疾疾人补贴;三是检察院派员定期回访,通过入户、电话等方式,长期跟踪李某某生活情况,帮助其解决现实困难。
司法救助困难妇女,是法律工程,也是民心工程。近年来,我院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力度,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主动与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通过分类帮扶、精准帮扶、多元帮扶,做到了“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切实为困难妇女撑起司法救助的“暖心伞”。